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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原来医生回扣是他们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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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圈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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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圈那些事,医药行业的领跑者。


“因收受医疗器械经销商的回扣,医院的好几个科主任都被查了,可医疗费咋还是那么高呢?”在河南省永城市人民医院就诊的患者李某眼里,医院的科主任被查了,应该就没人敢收回扣了,医疗价格就会降下来了,但收费还与以前一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永城市人民医院因受贿被查的几名科主任,收受的提成好处费均来自患者所使用的医药器械上。医生收受的提成好处费是否真的会转嫁患者身上?记者展开了调查。

 

- 收提好处费为潜规则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多份起诉书显示,永城市人民医院骨三科主任苏某、骨科主任杜某、创伤科主任梁某等,均因收受医疗器械经销商的提成,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3年间,苏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河南省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所送医疗器械提成好处费24.2万元,为王某在永城市人民医院销售医疗器械方面提供便利,苏某个人分得提成好处费3.4万元,其将剩下的20.8万元分给骨三科其他8名医生。

 

“收受提成好处费为潜规则,用哪家的医药器械都可以,谁给的好处多自然就用谁的。”一位涉案人员说。

 

对于医疗器械经销商来说,似乎也有难言之隐。

 

“向医院供应的产品虽然都是通过招标程序的中标产品,但也要给回扣。”王某归案后称,他到永城市人民医院推销产品,有医生提出要回扣,商量后确定按中标价的10%给好处费,数额是依据手术中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数量统计的。

 

“如果不给好处费,害怕他们会以各种理由向医院反映自己的医用耗材不好用、不顺手,或者建议医院更换医用耗材厂家和销售公司。”王某说。

 

王某就这样定期把提成好处费交给苏某等科主任,科主任再给医生进行分配。

 

- 好处费都会摊给患者

 

永城市人民医院骨三科主任苏某等人辩称,永城市人民医院所用的医用器材都是通过招标采购,他们只有对医用耗材的使用权而没有采购的决定权,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得的好处费被用于了科室开支,没有归个人所有。

 

“如果其他经销商给医生提成好处费,我们不给,你认为会使用我们的产品吗?”针对记者的提问,经销商林某反问道。

 

“不管给不给医生提成好处费,我们经销商都不会做赔本买卖,医院也不会赔钱给患者治疗。这部分开支自然而然地会纳入医疗成本,最终会有患者承担。”林某说。

 

林某还透露,在医药器械采购招投标中,按相关程序中标后,只要不超过中标价格,医院购买价位不等的医药器械产品都是正常的。他举例说,如果某产品以12元的价格中标,经销商可以卖9元,也可12元,医院按哪个价位采购,最后都会摊到医疗成本里。

 

林某表示,他们更愿意与当地实力最强的医院合作,这类医院的患者多,使用的医药器械产品数量大,即使价位低点,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利益。

 

- 强化监管挤压收费虚高

 

如何打消患者对公办医院“看病贵”的顾虑呢?该律师认为,一提起“看病贵”,就会让人想起医药器械经销商的回扣,所以,“打击回扣”似乎成为政府主管部门解决“看病贵”的途径,并且推出“降药价→政府采购→招标制度改革”的模式,相关部门还专门对商业贿赂行为和涉医疗领域的腐败进行了专项治理。

 

永城市人民医院受贿窝案也显示,上述措施并没有使“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医生仍然在中标价下拿提成好处费。

 

“解决‘看病贵’问题,首先要大大降低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费用。价格贵的上千万元,便宜的也在百十万左右,一些患者反映,进了医院的门,有病没病都要检查一遍,项目多达十几个。其实,这是为了提高设备使用率,也是为了早日收回采购成本。”某医院负责人坦言。

 

“‘看病贵’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与医疗收费整个过程不公开、不透明有关,既容易引起患者的合理怀疑,还容易引发医疗腐败现象。”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天阔认为,政府主管部门要通过强化监管机制建设,对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全流程改革,打破招标机构的权力垄断和医院的终端垄断,最大限度地挤压医疗收费中的虚高水分,确保患者的医疗负担只降不增。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赵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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