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卫计委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大卫发[2017]15号文件:《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将2015年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省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通知》,该通知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将2015年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省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通知》(辽卫发[2016]56号)有关要求,将国家谈判并公布价格的三种药品: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商品名:韦瑞德)、盐酸埃克替尼(商品名:凯美纳)、盐酸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纳入我市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
很多人对这三种药品都是陌生的,但是对于乙肝患者和肺癌患者而言,这三种药品都是价格较高并且新农合不予报销的药品,患者负担较重,但是经过国家药品谈判,该三种药品的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并且纳入新农合保销范围,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通过国家谈判降低药价确实能使百姓得到实惠,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
本次调整的三种药品主要的适应症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商品名:韦瑞德):适用于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成人和≥12岁儿童患者。
盐酸埃克替尼(商品名:凯美纳)、盐酸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一是本品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二是适应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作为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药物,仅限于在大连第六人民医院使用。
盐酸埃克替尼、盐酸吉非替尼:作为治疗肺癌的靶向药物,仅限于在我市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有“肿瘤科”资质的25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大连市口腔医院除外)使用,有庄河市中心医院、庄河市第四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及下表的22所医院。
1、 新农合患者如需门诊治疗服用国家谈判药品,须在我市国家谈判药品限定使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所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全年治疗,每年1月份申请变更治疗医疗机构1次。
2、预认定享受以上待遇的新农合患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新农合证、既往就医时有确诊意义的相关住院病历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大连市新农合患者国家谈判药品门诊治疗申请审批表》申请,经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定医生确认,建立门诊病志,就医时严格按照药物适应症用药,不得开具大处方,每次开药量不得超过30天。对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此待遇享受资格,并追回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我市新农合患者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盐酸埃克替尼、盐酸吉非替尼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新农合的统筹支付范围,依据各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按照所在诊治医院补偿比例给予支付,并按结算年度计入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一) 门诊管理
新农合患者在享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盐酸埃克替尼、盐酸吉非替尼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期间,不设定起伏线,新农合基金依据各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按照所在诊治医院住院补偿比例给予支付。
(二) 住院管理
新农合患者在享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盐酸埃克替尼、盐酸吉非替尼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期间,住院使用上述药物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三) 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1、 新农合患者未在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上述药物,新农合基金不予不支付。
2、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用于治疗HIV-1感染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不支付。
3、 新农合患者接受相关慈善机构免费赠送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盐酸埃克替尼、盐酸吉非替尼的药物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