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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观点】中药品质评价需要再出发

中药品质评价,简单来说无非四个字——真、伪、优、劣。时至今日,我们是否应该冷静的从根源上考虑,中药品质评价的目的是什么?古代和现代都是如何对中药进行品质评价的?当前中药品质评价方法的优劣是什么?路线是否存在跑偏?这些都需要我们冷静思考,然后再出发。


品质评价的目的


搞清楚品质评价的目的,是品质评价工作的基本问题,只有正确回答了品质评价的目的,才可以继续讨论品质评价的方法。


分清真伪优劣,为中医临床服务。中药材品质评价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临床疗效服务,这一点是中药材品质评价的基本目的和出发点。中药是中医临床的主要武器,中医大夫辨证准确,还需要疗效确切、质量稳定的中药做保障,否则一切都是空中楼阁。


实现优质优价,保证药农药商利益。中草药首先是一种农产品,但不是一般意义的农产品,它是可以治病救人的。因此根据中药材的质量优劣,其价格理应得到市场尊重。


只有药材质量评价清晰的体现优质优价,才能最终让药品质量成为衡量中药材价格的标尺,才会让中药材市场风清气正,这也是中药材品质评价的目的之一。


评价模式的历史变迁


古代,医药不分家,医生即是中草药的使用者,也是一定程度的生产者或者采购者,因此古代的大夫对药物的介入是直观的,对药品品质评价也是第一手的。他们采用的是形态辨识+基于临床疗效的道地产区筛选+规格等级的模式,进行药材的品种评价。


在确定道地产区的基础上,古代医药人员根据不同产地药材的质量优劣,确定了基于外观形态的规格等级评定标准。因此,古时评价药物好坏的经验来源于临床,结合药材本身形、色、味、采收、加工炮制、生长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当时的条件来说,质量评价标准是合理的。


时至今日,尤其是近十五年,随着气相、液相色谱技术的发展,相关检测设备的不断推陈出新,药物质量评价出现了很大的变化。


首先是植物分类技术的不断进步,可采用的方法已经今非昔比,传统根据花、果实、种子进行分类,现在已经直接进入基因层面,采用DNA测序进行植物系统分类,以前许多传统方法不易分类或者不易厘清的植物分类问题,都得到很好的解决。


近十几年,随着色谱检测技术的快速发展,中药材品质评价更多是借鉴化学评价的方法,首先分离出中药材中含有药理活性的化学成分,然后确定某个化合物为指标性成分,人为确定为该中药的有效成分,对该成分的含量设定标准。自中国药典2005版以来,随着“一测多评”等理念不断渗透,由检测一个成分到检测多个成分,检测仪器由液相又增加了气相,增加了农残重金属等检测,但是主导思想都是基于化学成分的控制来判定中药材的优劣。


化学成分判定药物优劣有其合理的成分,首先是中药材质量好坏有了可以量化的指标,相对于传统的眼看、鼻闻、手摸、嘴尝,以及简单的水试火试等手段,指标较为客观;其次,化学成分是中药起效的物质基础,以起效的物质基础作为衡量指标,评价标准更加准确直观,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在化学指标评价的基础上,现在药材市场流通也结合了中药的规格等级进行综合评价。


今天的中药材品质评价可以归纳为:多方法的基源鉴定+基于药典的化学评价+规格等级。


当前评价体系的不足


医药分家阻断了中药品质评价最直接的通路。古时医药不分家,因此医生可以根据自身临床疗效反馈,去评价药材质量的好坏,经过若干时间的积累,来自于临床的经验上升为药品品质优劣的评价依据。


今天医药已经彻底分家,懂医的可能不懂药,懂药的可能不仅不懂医,甚至也未必懂药。因为现在的分科太过细致,搞药的人又分为鉴定、植化、分析、药理、制剂,许多人终其一生也只搞几味中药的某一些内容。随着研究的深入,目前学科分类越来越细致有其必要性。但是中医药有其自身独特的文化,目前的化学方法还无法完全揭示中药起效的原因,而且科学是不断发展的,药材的有效化学成分也是不断在发掘的,因此目前的化学成分研究,难以全面判断中药材质量标准,中药材唯化学成分论,目前无法满足需求,所以还不能抛弃古代医家从临床疗效总结出的道地性经验,因此从临床搜集中药优劣信息,很有必要性。


目前中药呈现新形势:野生变家中的品种增多,栽培产地肆意扩大,野生资源减少,自然环境变化。这些种种情况,都可能带来中药性味归经的变化,来自于临床医生对药材药性疗效的直接反馈,既有必要,也很亟需。


中药“看脸”造成中药品质评价庸俗化。


中药栽培品种大幅增加,目前药品监管环节断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负责中药栽培的事,导致根部膨大剂、化肥的滥用;药典的标准中,又少部分是不严谨的。以硫黄熏蒸的药品作为起草标准的范例,以用过根部膨大剂后的药材作为实验标本,或者制定标准时取用的标本不具有代表性,许多患者甚至医院等药材使用单位纷纷“以貌取人”,因此许多人认为个头小就是不好,颜色深就是有问题,直径小的就是劣货。甚至药典中规定详细规定了某些药材的尺寸,大于或者小于药典标准的都有被判为劣药甚至伪品的风险,难道直径小于药典标准的药材就不是中药?就没有药性?


药材野生变家种,其外观形态就发生了变化。因为有人工护理,加之除草施肥,因此就会长得形体胖大。这种自身生长环境变化造成的形体变化无可厚非,但是许多种植户大肆使用根部膨大剂,使本来就变大的药材变得更加肥大,加之大家现行“看脸”的审美标准,农户争相使用根部膨大剂,谁不使用谁吃亏,反正中药材按重量计价,相当一部分药材没有优质优价的概念,因此对于种植户来说,只要产量上去了,就万事大吉,药效药性没人去考虑。


药典规定了指标性成分,本是一件好事,但是现行管理环节上的缺位,加上化学评价的方法不可直接观察,造成了药材种植户无论如何使用膨大剂,只要符合药典要求,就可以大价钱卖出去,医院、患者看到个头片型庞大的中药饮片,也不深入思考,以之为优,渐渐的药品评价就变得庸俗化,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


现行评价模式导致没有优质优价。现行品质评价模式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破坏了优质优价的市场规律,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造成了中药市场大环境的整体沦陷。


现行化学评价方法本身没有错,与时俱进引用最新技术也是应该的,但是过度倚重成分指标,甚至唯一化,就走偏了。科学是把双刃剑,化肥、膨大剂的使用,使栽培药材轻轻松松变成巨无霸,跟营养条件、生长时间、药性积累完全无关。因此仅仅依靠两三个人为指定的化学成分的合格,就断定药品质量的高低,而且指标性成分只要达标,价格高低不论,就看产量,现行的评价模式实在是远远不够完善的。


药典没有尊重中药自身规律,部分标准为了提高而提高。目前中国药典五年一次改版,检测仪器不断更新,标准品不断增加。有些变化是好的,比如合理增加黄曲霉、重金属含测要求,但有些检测实在没有意义。


一些思考和建议


中药监管要向栽培源头延伸。中药起源于田间地头,因为其作为药品的特殊性,建议药品监管部门改变长期以来的监管真空,向中药栽培领域延伸。


当下亟需要做的工作包括:尽快制定中药栽培禁止使用化学添加剂、农药产品名录;在无法弄清道地性科学内涵的前提下,确定中药大品种的适宜性栽培区划;尽快制定大品种中药栽培的指导原则。


只有真正管理好中药栽培,才能正本清源,才能真正从源头控制住中药品质,从而正确评价现行中药质量。


制定膨大剂检测标准。膨大剂最早应用于农作物,可使农作物根茎淀粉含量增加,从而达到增产的目的。膨大剂在农作物上使用是一条合理的增产途径,但是中药考虑的是药效而非产量,因此增加中药材根茎中的淀粉只能增加中药材亩产重量,并不能增加各种有效成分。但是目前中药是按照产量买卖,没有根据药材自身品质高低实现优质优价,即使有些大企业去产地收购会取些样品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购买,但是原药材检测符合药典就算过关,基本也不可能因为栽培时间长、化学成分高,从而提高价格购买。


基于此,为了保证中药材质量,除了药监部门监管要向田间地头延伸外,国家还应该制定检测膨大剂残留的测定方法,从根源上杜绝膨大剂使用,使中药材回归药品本质,中药栽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中药材品质评价工作的基础。


确定适宜栽培区划的概念。中药自古讲究“道地性”,纵观本草古籍可以看到,中药材的“道地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许多药材在不同年代,道地产区发生了迁移,各种原因多样,既有引种的原因,也可能有气候变化的原因,还可能因为战乱灾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古人很讲究中药的“道地性”。因此从本草考证、考古、化学、甚至基因角度,多方面探究中药材“道地性”的实质还是很有必要的。


以目前的研究来看,中药道地性的科学内涵还是没有完全揭示,在没有完全揭示之前,我认为应该根据确立大品种中药材的适宜栽培区划。中药栽培,要考虑气温、降雨量、土壤、光照情况等诸多因素,只有大的自然环境大致相同,才可以确定引种栽培的可行性。在没有揭示道地性科学内涵之前,以适宜栽培区划为指导,避免全国各地盲目跟风,胡乱引种,导致栽培中药材药效降低。


确定“多方法的基源鉴定+基于药典的合理化学评价+基于适宜性栽培区划的标准化种植+规格等级”的中药材品质评价思路。


与现行的中药材品质评价模式相比,我考虑的评价思路有两点不同,一个是改变或者完善目前药典化学评价指标,该增的增,没有价值或者不具可操作性的含量测定,应该删除。药典是为临床服务的,制定标准要切实可行,不能为了提高标准而提高标准。


另外一点是“基于适宜性栽培区划的标准化种植”,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确定适宜性栽培区划;二是标准化种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取消了GAP认证,这不是说标准化种植不重要,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思路的转变。个人认为,根据目前中药监管的趋势看,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作用在逐渐淡化;饮片生产企业、中成药企业为了保证中药原料质量稳定,向产地延伸是大势所趋;GAP基地迟早还会成为有实力企业必须要做的事。因为中药标准在不断提高,除了含量,还有农残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只有对产地的相关信息了如指掌,才可能确定中药材品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另外,只有在适宜栽培产区栽培,根据标准化的规范种植,所产出的中药材内在品质相对均一稳定,规格等级才可能真正反映中药品质,才可能实现优质优价,不同产地中药材的品质评价才有可能。

 (作者: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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