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采购网
5月5日,辽宁出台《关于支持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辽宁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辽宁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将实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同时将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
5月22日,辽宁省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招标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辽宁省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采购范围包括护理类耗材、血站用耗材、麻醉科耗材、消毒类耗材、手术室常用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心胸外科手术耗材、耳鼻喉咽科类耗材、康复材料类耗材和其他周边医用耗材产品。《辽宁省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目录》详见阅读原文。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的方式进行,凡是生产《辽宁省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目录》中包含产品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投标。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商可视为生产企业,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投标,此一级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必须覆盖辽宁全省。
采购周期:
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实行动态管理,以一年为一个采购周期。
报名方式:
本次普通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活动采用投标人自行注册的方式进行报名。
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及资质信息网上填报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16日。
2.纸质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双休日除外),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