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医用耗材质量关
营造风清气正的购销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用耗材的监管,确保医院和供货商在医用耗材采购、使用过程中规范行为、廉洁履职、诚信经营。11月20日下午,我院举行了医用耗材购销合同暨廉政协议签字仪式,80余家医用耗材供货商及我院领导和财务科、审计科、党务科、设备科、部分临床科室的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在签字仪式前,设备科科长吴梁波阐明了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暨廉政协议的目的,并对80余家供货商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要求各供货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完备的资质;二是合同的价格原则上执行重庆药品交易所ECPS医药全流程电子商务公共平台指导价的最低价(如果原合同价格低于指导价的最低价,就按原合同价格执行);三是必须严格按照廉政协议,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依法依规进行经营活动;四是协助医院做好耗材入库前的贴码工作;五是不要因廉政和规范价格而降低产品质量。吴梁波科长还宣读了医用耗材廉政协议书,并对相关内容作了说明。
接着,副院长李发安讲话,强调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行业作风、医德医风整治也不断向纵深推进,希望各供货商要认清形势,落实质优价廉要求;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珍惜平台,遵守纪律,牢记“只有你对别人讲规矩,别人才会对你讲规矩”。并要求医院相关人员不得在与我院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入股、兼职;不得与供货商串通做有损医院和病人利益的行为;不得接受供货商的“回扣”等。李院长同时对供货商提出要求:不得以合作、联营等变相方式拉拢我院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医用耗材供货商有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医院将中止合同取消供货资格,并按照相关法规报上级部门追责、问责。
杨学兵院长最后讲话,要求各供货公司要严把质量关,在经营活动中严守各项法规,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实现合作共赢。诚信、规范、廉洁地与医院开展合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购销环境,共同维护好双方权益。
最后杨学兵院长、李发安副院长与80余家供货商分别签订了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和廉政协议。
图文: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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