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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安徽省药监局公示第二批药品经营企业歇业名单。
公示显示,安徽省药监局近期收到安徽省安通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安通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歇业的申请报告”、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关于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参茸经营部歇业的申请报告”、颍上县国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歇业报告”、宿州市葆源药业有限公司“关于宿州市葆源药业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歇业的申请”。
按照相关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同意以上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并将所持《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交由企业所在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管。
安徽省药监局要求,在企业歇业期间,相关市局要加强对上述企业歇业期间的日常监管,督促歇业企业在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恢复营业,须向企业所地市局及省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省局委托相关市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报省局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恢复药品经营活动。
据医药地方台了解,加上上述4家药企,今年安徽省已有26家企业申请歇业(第一批22家)。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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