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科教〔2017〕8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新技术引进、创新和推广,我委将继续开展“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以下简称“跟踪项目”)。现将组织推荐2018年度跟踪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跟踪项目是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的支持项目,依据其内容可分为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技术推广三类。项目应具有适用性、可行性和先进性,能填补省内空白,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能够直接提高疾病诊治水平,解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问题,有推广应用价值,并在2年内完成。 二、申报推荐程序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申报的项目组织初审、推荐,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初审、推荐。省卫生计生委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跟踪项目从2017年评审确定的新一轮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中推荐,每个学科申报不超过2项,评审后根据项目得分确定立项,每个学科立项不超过1项。 (二)申报项目要明确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项目类别,研究、探索类科研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建议书》一式1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四)项目立项后,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经费按1:1配套;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经费按省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项目所在单位2:1:2配套);要严格项目经费管理,确保跟踪项目顺利实施。 联 系 人: 张 哲 联系电话: 0311-66165201 电子邮箱:hebwstkjch@163.com
附件: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建议书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1: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建议书.doc 下载“项目建议书”请点击“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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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天宇 孟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