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部署阶段(2017年5月)。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18年6月)。
1.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2017年6月-8月)。2017年6月底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完成所管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组织培训,并完成管理账号的发放工作;8月底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完成本单位在册医师的电子化注册工作。
2.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2017年9月-12月)。2017年9月底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完成对所管辖医疗机构的组织培训;10月底前,要完成所管辖医疗机构管理账号的发放;12月底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完成对本单位在册护士的电子化注册工作。
3.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工作(2017年10月-2018年6月)。2017年10月,选取2-3个设区市,启动我省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试点工作。12月底前,试点市要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工作。2018年1月份,在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工作。2018年6月底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电子化注册管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月和7月)。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于2017年9月、2018年1月和7月对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相关工作进展进行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