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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
(二)基本要求
男青年
本专科在校生:17至22周岁
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17至24周岁
女青年
在校生17岁至22周岁
(三)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
按照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优待政策
(一)经济优待
2年义务兵期间经济补助,本科学生不低于21.47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其中包括学费:3.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 6.12万元,自主就业经济补助:7.32万元,部队津贴和退役金两年:4.83万元。
学校设立校级专项经费奖励退役复学的学生,每人给予一次性5000元入伍慰问金;生活困难的退役学生可优先申请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二)学业优待
1、复学规定: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安排复学。
2、提高奖学金等级:本专科学生入伍前根据当年成绩和综合量化排名可享受校级奖学金者,复员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校级特等奖学金);应征服义务兵役的研究生,当年奖学金或复学后当年奖学金提高一个等次(不含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3、免修军事技能: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军训、军事理论、体育),直接获得学分。
4、考研加分: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免试读研:在部队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或荣立三等功的退役人员,符合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条件的,可直接获得免试(指初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我校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报考军队院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7、“专升本”:专科(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回原专业学习,达到毕业要求后,依北京市教委相关要求,可申请免试转入其他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三)就业优待
1、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3、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
4、定向招聘政策
(1)工龄: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定向招聘: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15%、15%、10%(合计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
(3)落户: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董老师 18611763971、18811614467 (微信)
咨询地点(武装部征兵工作站):良乡校区综合办公楼336,和平街校区学六楼224
报名方式
学校报名:征兵宣传现场咨询处、所在学院辅导员、武装部征兵工作站
网上报名:全国征兵网 www.gfbzb.gov.cn
注: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扫码入群;男生6月13日(周二)体检,可先扫码入群一同参加体检。
征兵宣传即将进入尾声,想实现携笔从戎梦想的同学们可要抓紧时间啦~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人 民 武 装 部
转载自—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