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基础数据维护系统申报窗口的公告
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处 发布时间:2017/6/14 12:27:52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基础数据申报维护工作,顺利开展好该项工作,云南省医用耗材维护工作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
一、申报对象
医用耗材生产厂家或代理销售商、定点医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凡在云南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并符合2010年云南省物价局印发的《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文件汇编》以及发改委之后公布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除外内容”的各类品种的医用耗材均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17年7月1日开通云南省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基础数据申报系统维护窗口,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厂家或代理销售商、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工作。今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15日(节假日顺延)可以办理网上申报工作。
四、申报方式
医用耗材维护每个季度由生产厂家、代理销售商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系统申报。申报程序是用户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进入网上大厅点击《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用材料对应网上维护申报》栏,注册并使用系统给出的用户编码登录,填写完整的申报信息。申报维护的“除外内容”耗材执行2010年云南省物价局印发的《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文件汇编》以及发改委之后公布的医疗服务项目。
五、申报资料
(一)“云南省申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用耗材申报表》;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医用器械注册证》以及制造任课表复印件;
(三)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申报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复印件;
(五)申报产品的相关价格证明资料。
(六)申报单位用扫描仪或相机将上述申报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档,以电子影印件的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kunmingyibao@163.com。因文件材料太多不能发送的,可直接报盘到省医保中心(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918室,国际会展中心对面);电话:0871-67195674。
六、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或入库
用户可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录入用户编码查询自己申报的耗材是否通过初审或入库,“审核通过”表示初审通过,“已发布”表示已导入医用耗材库,并下载到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学文 魏莉
联系电话:0871—67195674
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处
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