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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不转诊不报销,赶紧办理异地就医吧!

    根据大连市2017年新农合及普兰店区2017年新农合政策要求,自7月1日起,除急诊规定病种外,新农合患者未按转诊程序或在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新农合及大病保险不予报销。

    对于长期居住在普兰店区以外的参合农民,不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往还可以报销35%,但是从7月1日后,不再给与报销。那么居住异地的新农合患者,可以到普兰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登记,这样在异地住院时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办理异地就医的参合人员可以在居住地任意选择1—2所二级或三级公办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如果因病需要住院时,就可以到定点的医院去住院,住院发生的费用回普兰店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异地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标准为50%。自办理异地就医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取消备案。

办理异地就医需携带相关材料有:

⑴身份证及复印件;

⑵合作医疗证及复印件;

(3)长期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或居住证;

(4)定点医院的联系电话。

为了不影响享受新农合待遇,居住异地的参合农民应及时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不要等生病住院时才想起来哦。

普兰店新农合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356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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