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2016年度药品检查报告》指出,在检查中药品流通领域暴露出了三个方面问题,并表示今年要继续加大检查力度,逐步净化流通领域秩序。报告所指的三方面问题是:
1、购销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财务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
2、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3、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
只有做到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才可能实现“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这是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行两票制的核心要义之一,即官方表述“实现药品质量价格的可追溯”。
国家版及各地两票制的方案都规定,医疗机构在验收药品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两张发票的药品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且作为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如果不符合两票制规定,医疗机构不得验收入库,生产流通企业则可能被取消药品招采和配送资格,被踢出市场。
两票制全面落地在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2017年年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前四批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国家卫计委要求各省市在6月底前出台两票制实施方案。有报道说目前已有27个省市完成了国家卫计委规定的动作。
同时,税务稽查也在各地开展的如火如荼。宁夏自治区国、地税联合开展2017年度医药行业税收专项整治,要严厉打击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江西南昌国、地税联合召开专项整治暨自查辅导会,刮起了医药行业税务稽查预警风暴。湖南邵阳国、地税联合,并与公安、药监、银行等部门协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各地动作看,维护医药领域税收管理秩序的态度是坚定的、行动是坚决的。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推行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范化、电子化。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也表示,要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和电子签验,推动落实“两票制”。去年上线的金税三期工程未来和国家药管平台、医保平台等实现对接,进行大数据共享,也是大概率事件。药政管理将逐渐走向规范化、扁平化和透明化。
药品流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两票制的实施、“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创新,都对流通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国外的经验看,扁平化是流通体系的发展趋势,据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傅鸿鹏介绍,美国、法国和澳大利亚,前三位批发商均占据该国药品市场份额的90%以上。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三五规划》也定了目标,到2020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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