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对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
中药饮片目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属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辽卫发 [2017]27号)要求,在前期社会公示、汇总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中药饮片目录。
现再次对辽宁省集中采购中药饮片目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0-28日。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属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中药饮片目录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6月28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邓婧宜
联系电话:024-23382935 传真:23388779
电子邮箱:lnypqxc@163.com
附件:
1.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中药饮片目录
2.意见反馈表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处
2017年6月20日
附件内容详见“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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