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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以岭健康城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与关联方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6亿元设立子公司。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吴以岭、吴相君和吴瑞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情况,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572,000元。减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1,203,517,583元变更为1,202,945,583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3,517,583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2,945,583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1,203,517,583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03,517,583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1,202,945,583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02,945,583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3)。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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