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稳妥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2016年12月20日经玉溪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采购结果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启用,由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做好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工作,为保证全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正常运行,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了药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明确了职能职责,同时抽调4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了药品集中采购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确保药品采购平稳过渡。为了保证各公立医院新旧药品替换,用药平稳过渡,2016年12月20日经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实行新旧平台同时运行,2017年3月1日全市各级公立医院原则上在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配送结算管理平台上采购药品,实施以来药品配送结算平台系统运行平稳,保证了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使用和配送企业的费用结算。
三是建立药品配送结算管理系统平台。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建立市级药品配送结算管理平台,各公立医院通过系统平台上报药品采购计划,系统自动按照配送企业确标药品分流药品采购计划,各配送企业依照分流的计划组织药品并按照规定的配送时限把药品送到各公立医院,保障公立医院的用药需
求。系统通过公立医院收货确认和配送企业的送达确认在月底形成账单,为药品款的清算抵扣提供依据。同时通过系统管理提高了对药品采购、配送管理、评价、统计分析、动态监管等能力。
四是强化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对各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药品加强管理,制订下发了玉医保(2017)6号〈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药品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按照双10%管理原则认真进行审核,对平台上有类似药品的备案采购及时通知医疗机构从平台上采购,对医疗机构确需另行采购的药品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写明详细的原因并经各级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讨论决定后形成情况说明报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坚决杜绝公立医院以此为借口,规避我市集中联合限价采购。
五是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制订了药品配送企业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督促各药品配送企业及时更新药品状态信息,做好药品配送,提高了药品配送率和及时率。对配送企业长期缺货药品多次进行排查梳理,及时召开会议安排药品配送企业进行相关工作核实,2017年5月最终对企业弃标的69个品规,经过询价、议价采购工作从备选药品中确标47个品规,经公示无异议后在6月1日纳入系统平台采购,确保公立医院用药。
六是解决预确标药品品规。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的原则,2017年4月对遗留的预确标186个品规通过与三明市进行对接工作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经过三轮询价、议价采购工作最终确标85个品规,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日正式纳入玉溪市药品配送结算管理系统平台采购,扩大药品采购范围,满足医院临床用药需求。
七是及时做好药款结算工作。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在每月5日前发布账单,公立医院和配送企业核对账务无误后打印月度账单提交各医保中心结算科进行清算抵扣。当医疗费用满足药品费用清算抵扣,即由财务给予拨付各自费用,医疗费用不足于抵扣药品费用时,由公立医院补缴差额后再行拨付配送企业药品费用。通过清算抵扣及时拨付药品费用减轻了配送企业的资金运行压力,降低了运营成本,为企业降低药价带来了空间,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益。
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杨雪琼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