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卫生监督所医疗和中医监管科副科长沈振宏、传染病监管科副科长朱小英等四人组成的全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检查组赴湖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浙江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位于湖州市田横路988号,持有《血站执业许可证》,证号为浙卫特血站字(2016)第1号,有效期限为2016-9-22至2019-9-21,在湖州和嘉兴两市开展脐带血采集、检测、造血干细胞制备、储存、选择、运输和发放等业务项目。
督查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和调阅相关资料,发现该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按照严格核准范围开展业务,负责脐带血检测、造血干细胞制备的人员均持有国家法定资质证书;医疗废物按照分类存放于专业的包装袋或容器,经高压灭菌处理后统一交湖州市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免疫室和细菌室于2016年向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工作人员均持有《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实验室配备洗手设备、消毒物品和紫外线消毒灯,工作人员每日按照规定进行空气消毒;2016年投入自动化的污水处理设施对排放的污水进行消毒。
同时,督查组检查发现1瓶消毒液超有效期,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入口处无医疗废物警示标识,部分自配试剂未标注名称、配制时间和有效期限等问题,由湖州市卫生监督所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三十日内问题整改到位,并向分别省、市卫生监督所提交整改报告,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上述问题落实情况的追踪。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升该库脐带血检测、造血干细胞制备等业务水平,全力保障受用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