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近30万医保参保人将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07月11日讯,昨日从昆明市人社局获悉,《昆明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7月1日起将正式试行,届时包括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医保参保人在内的近30万医保参保人,将成为首批政策合并后的受益者,纳入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
利好
10余万个人参加医保者可享生育险
在此次《办法》制定之前,只有购买了生育险的企业在职职工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如今两险合并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参保人群,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昆明市有10余万人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来他们都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任何待遇。但现在两险合并实施后,他们也可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了。
“此外,以前两险没有合并实施的时候,不少用人单位可能只为职工购买三险或是四险,规避生育保险这一项待遇,但此次两险合并实施就意味着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就一定要购买生育保险,也是对在职员工的生育待遇的保障。”该负责人透露,目前,昆明市约有86万在职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后,预计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将增长至105万人左右。
费率
用人单位按9.9%费率缴医保费
根据《办法》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参保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也参加生育保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管理,用人单位将停止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办法》实施后,昆明市的用人单位将按9.9%的费率统一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和原来一样,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纳政策也不变,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为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缴纳费率也不变,建立个人账户的为9%,不建立个人账户的为5%。
值得注意的是,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为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假期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为生育或者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条件
连续缴医保超12个月可享生育险
《办法》规定,参保人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两险合并实施前,参加昆明地区职工生育保险但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之前的政策,连续缴费参保生育险6个月就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突击”参保生育保险的情况比较突出,很多人都是怀孕三四个月后才开始参保。合并后的政策更加能够保证保险待遇的公平和完善,也能从一定程度上杜绝“突击参保”现象。
待遇
生育医疗费包干结算顺产2500元
而在生育津贴待遇方面,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标准为基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休假的天数计发,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支付给职工。其中女职工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包括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60天等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则实行包干结算,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干结算标准为:顺产2500元、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剖宫产4000元等。
进展
另行制定生育险定点医疗费结算办法
昆明市人社局透露,目前市人社局正会同市卫生计生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昆明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费结算办法,按照“平等协商、自愿选择”的原则,参保人在昆明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参保人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支付给职工。而职工因生育引起合并症和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该政策最早将于7月底公布,此前仍采用用人单位统一报销的方式支付给职工。
数读
105万人
目前,昆明市约有86万在职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后,预计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将增长至105万人左右。
9.9%
两险合并后,昆明市用人单位将按9.9%的费率统一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为2%。
12个月
参保人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4000元
生育医疗费用包干结算标准为:顺产2500元、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剖宫产40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