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生活饮用水健康权益,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东川区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于2017年7月17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人、车辆1辆,对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了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卫生监督员重点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从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有、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供管水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水质自检等情况开展了卫生监督抽检工作。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均持有卫生许可证、安排专人负责供管水管理工作,供管水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一、二、四水厂对生活饮用水消毒设施进行了改造使用液氯消毒;索取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但也存在问题,如未制定突发事件报告流程、未健全集中式供水单位台账目录,清水池每年清洗记录未登记,针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开具卫生监督意见并给予现场指导,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报送整改情况。
卫生监督员现场开展出厂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的快速检测。同时按照《昆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开展了量化评分工作,评定B级3家,C及3家。
在6家集中式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卫生监督员采用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室提供的采样瓶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进行了采样,并将抽检样品送至东川区疾控中心实验室。
我局将继续加强督导检查,督促集中式供水单位确实履行好供水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