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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31日起,
市一医、市二医、市中医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荆襄医院、市口腔医院、
市皮防医院、市康复医院、掇刀医院、
沙洋监狱管理局总医院等10家医院
启动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
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目标任务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挤出药品耗材价格虚高水分
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实现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内部考核评估办法
根据《荆门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从7月31日零时起,全市10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总量控制、增减平衡,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的原则,调价补偿额实行总量控制,调价补偿总量根据各改革的医院2016年药品加成收入和省确定的调价补偿比例(原则上补偿80%)计算确定。调价后医疗服务净增加收入原则上与调价补偿总量相持平。价格调增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保证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方案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861项,其中,提高价格2089项,降低772项。其中,一般门诊诊疗费未上调。
来源:荆门晚报
荆门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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