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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动态】临河人民医院医改进行时(上)

前言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医改进一步深化的重要举措。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改方案,要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临河人民医院召开全院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医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医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为保障医改新政顺利落实,临河人民医院院领导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医改提出的要求,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等医改领导小组,由董金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医改进行时之:取消药品加成 严格控制药占比

       召开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协调部署取消药品加成、更改医疗服务价格工作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严格控制药占比,减轻患者负担是医疗改革的重点。为了切实落实此项政策,3月18日,临河人民医院全面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此外,院领导、药局和药事委员经共同研究,决定将2016年下半年医院用药排名前20位的药品,降价20%;排名21—50位的药品降价10%;大输液类降价5%;其余药品如果2017年的招标价高于原有价格,执行原有价格,如果2017年招标价低于原有价格,执行现在价格;原则上医院不再进新的药品品种,如有临床特殊需要,新进品种必须有院长、分管院长、药局主任及药事委员会主任共同签字,并且经过药事委员会开会共同研究决定。临床急需用药由分管院长把关方可进入医院。医院还将对每月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在保证临床基本用药的前提下,严格限制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处方点评。


   医改进行时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审监科与临床科室核对新医疗服务价格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自治区及巴市卫计委相关工作要求,临河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审监科、物价科及各临床、医技科室熟悉新标准,对新旧价格进行对比,计算机中心对新旧标准汇总和分析。新版医疗服务收费价格重点提高了诊疗、手术、护理、中医、康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如核磁、CT、B超)检查和检验类服务项目价格。

按新旧价格测算,临河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差价减少了956.56万元,大型检查收入下降了30%左右,减少了951.99万元,一次性耗材不准收费,卫生材料减少2077.08万元。对新收费标准医院在院内及时做了公示等宣传工作。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后,3:6:1同时套用耗材的打包定价和药品价格的逐步降低,将会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医改进行时之:合理控制医用耗材费用

  院领导深入临床了解医改工作情况

 

 医用耗材费用在医疗费用中占有一定比例,为合理控制成本,减轻患者负担,临河人民医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医用耗材费用。

1.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2版)试行》中所规定的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低值耗材,如碘酒、棉签、口罩等,和内含一次性耗材,如输液器、注射器及手术治疗中需用的麻醉包、手术包、碘仿纱条等卫生耗材的供货价格降至本地区最低水平;

2.手术科室所使用高值耗材,在目前供货价格上降价10%;

3.影像科胶片、骨科高值耗材至少降价10%;

4.其它卫生耗材均按本地区最低价格供应;整合手术科室(包括导管室)高值耗材供应渠道,只保留两至三家有实力的公司供货;

5.通知耗材供应商,强调今后不允许到临床、医技科“走动”,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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