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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通知,对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广告严重违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通知显示,据监测,标示为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丹蓝通络口服液”、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麻头风灵胶囊”、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朦片”3种药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78号)要求,省局决定暂停上述产品在该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辽宁省药监局要求各地通知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产品。暂停销售措施落实情况于2017年8月17日前报省局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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