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至8月3日,由国家中医药监督局刘文武副巡视员带队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督导组,在省卫生计生委董德刚副主任、孙继海副巡视员的陪同下,督导检查了我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一行6人分别听取了省卫生计生委及沈阳、大连两市的工作汇报,在省局现场查阅了省局一年来的行政处罚案卷,并与省局和沈阳市所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督查组还在两市分别召开了座谈会,查阅了文档资料,并先后检查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刘霆口腔诊所、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大连牟氏医院、大连爱康综合门诊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共8家医疗机构,实地查看了药局、检验科、放射科及相关临床科室,抽查了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是否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违规开展医疗技术、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备案、麻精药品管理、是否按照备案项目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是否擅自将干细胞研究项目直接进入临床应用等情况。
督导组对我省工作的开展给予了肯定,对沈阳市推行的“行业检查员”制度和大连市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责任状》的工作创新形式予以好评。同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此次国家督导,提高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推进了我省工作的开展。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和中医三处的魏培玲处长、刘海鹰副处长、刘明浩处长及省局段颖副局长、朱悦和徐智主任全程陪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