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卫计委关于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延期的公告
我委在对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陕西千仟洁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逾期或未在《卫生许可证》核准的注册地址进行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被公告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委提交延期或变更申请手续,逾期仍不办理延期变更申手续的,我委将依法注销其《卫生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天祥 联系电话:029-89620638
附: 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单位名单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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