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年三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目前全国共有321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试点,占地级以上城市总数的94.7%。
昨日四川省人民办公厅正式发文明确:2017年,四川各市(州)至少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选择1—2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
医联体正在大爆发!
医联体的“蝴蝶效应”
国家此番大力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目的主要是让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方便百姓就医。不管是一线城市居民,还是二三线,乡镇居民都能获得到更好的治疗。
毋庸置疑,对老百姓来说是好事。
可对我们医药人呢?恐怕就是另一番滋味。
首先医械厂家就面临一场冲击!
在国务院发布的《意见》中明确:
要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医联体内可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
这样一来由业内厂商受政策激励所建立的检验室、血透中心等,属于独立法人而存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又怎么办呢?
公立医疗机构共建共用的各种中心不会对其生存造成挤压呢?
其次医药招标采购必受影响。
关于这点,很多朋友应该早有体会。
山东出台的医联体建设方案规定:在药品供应采购方面将探索医联体、药品采购联合体工作联动机制,按有关规定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采购产品及价格。
内蒙古则发文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试点开展以医疗联合体(包括医疗集团、医疗共同体和专科联盟)为单位带量、带预算采购药品耗材工作。
医联体采购模式或实现在用药上从三级医院向基层市场覆盖,这点对医药人是有好处的。但这样一来使用方医院作为采购主体,议价将更具话语权。前段时间青岛市发布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第一批议价药品采购结果,参与议价的10个品种全部达成协议,较省挂网价平均降幅为10.13%,最大降幅为31%。
在我身边很少有朋友实际参与医联体采购,更多地处于观望之中。因为在现有医疗模式下,企业都尽量争取在价格上保持一致性。经过多年的持续降价,企业现在也很难在价格上再做过多的让步。
最后造成药企营销费用增涨
其实不管是三甲医院等大型医疗集团或医院,还是医联体,二次议价的结果都不是降低药价,而是谈出了让利空间,一般这个空间在25%-40%之间,这个空间是需要无条件由制药企业返还给医联体的,即便是有发票,这个空间对制药企业来说,也非常高,直接占据了大部分营销费用。
而且,还可能没有发票!
现在四川、广东、内蒙古、山东、海南、西藏、贵州、陕西、甘肃、河北、福建、江苏、黑龙江、重庆、北京、长沙均有医联体文件发布,点点星火,已成燎原之势。为本就风云变幻的医药圈,再添波澜。
原本不被看好的深化医改,越行越旺,往后还有怎样的辅助政策我们也不得而知。
目前处于洗牌阶段的医药圈,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压力很大。对此,企业应该顺应国家和市场形势,准确作出判断,并拿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迎接营销模式“巨变”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