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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品种合肥只报销50%;新疆取消4个谈判失败品种的报销资格

新疆(包括自治区和兵团)、安徽和陕西昨日同时发布了有关医保目录的相关通知:前两者将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和谈判成功品种;陕西则公示了省医保目录增补方案,顺带也提及了执行。另外,合肥市近日也下发了本市的执行细则,估计算是全国所有地市里的第一了。有些政策在落地开花时,各有特色,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稍作整理。


一、36个国家谈判药品的报销比例


人社部在谈判尘埃落定后,要求各省将36个品种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与药品目录一并执行。按小编最初的理解,新收录的乙类药品和这36个谈判药品,理论上应该会有一个统一的自付比例。对此,最早发布的河南细则和昨天新鲜出炉的三个文件分别做了这样的描述:


省份

36个谈判品种自付比例

河南

新增乙类药品(含36种谈判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全省统一暂定为20%

安徽

各市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实际,合理确定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

新疆

按乙类药品支付,各地可制定具体办法

陕西

具体支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如表所示,河南的自付比例统一为20%,是比较合理的。至于新疆,按照字面理解似乎也要求一致,然而到了具体的数值,新疆、陕西和安徽都选择了将这个难题传递给了下级部门,各个地市将自行决定自己的报销比例。


为什么说这是个难题呢?近年来,各地医保基金压力吃紧的现象时有发生,即使目前正常,也需要将风险防范于未然。本次新增的乙类药品,已经给未来的基金造成很大的潜在压力,更何况还有这36个谈判药品:一方面,这些药品即使降价幅度很大,依然还是属于目录里比较贵的;另一方面,这些药品有些是属于临床上空缺的,一旦能报销,将来用药的患者数量会呈绝对增长。


其实,合肥市未等到安徽省的这份通知,就已经在8月8日出具了本市的执行通知,规定了自付比例,比河南还早了两日。也许正是出于对基金压力的考虑,合肥市将这36个谈判药品和其他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进行了区分,谈判药品自付比例仅仅50%,其他的为20%小编猜想合肥有可能是选择了保守的试运行,后期预计还会根据基金情况进行调整。但是可想而知,如果诸多个地区的自付比例差异均这样大,谈判药品以价换量之路会更难走。比如曾经提到过的替尼三兄弟,吉非替尼、埃克替尼和厄洛替尼,按照合肥政策,前两者因为直接进目录了可以报销80%,而厄洛替尼只能报销50%。


二、新疆:4个原报销品种被剔除


新疆对于国家谈判不成功的8个药品,没有留情面,其中有4个品种是在上一轮省增补目录里的,本次根据国家要求被取消了历史报销身份。以往的省份在提到这8个品种时,只是笼统的提了一句。在湖南方案里更网开了一面。只有新疆把8个品种根据不同情况罗列明确说明取消和不予纳入。

 

通用名

厂家

血必净注射液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

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

注射用尤瑞克林

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心脉隆注射液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血必净注射液销量去年已经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医保上未能延续未来更不容乐观。


三、陕西:建立动态调整和药品谈判机制


这是继湖南之后,第二个省份在方案里提及建立动态调整和药品谈判机制,也许未来有些省会比国家先行尝试动态调整。陕西之前未有过药品谈判的历史,方案中特意指出建立药品谈判机制也许预示着这事项放在了未来的工作计划中。


希望好的药品都能有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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