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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占药占比、单独核算!国家谈判品种全国23省市迎利好


39个国家谈判品种又迎利好。

  

继海南、黑龙江之后,昨日(5月7日),宁夏卫计委又发布通知,明确:为进一步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对使用国家谈判的39种药品暂实行单独核算(门诊、住院),不列入药占比统计范围,合理控制。

  

据不完全统计,至此,全国至少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已针对国家谈判品种,推出优惠政策。(翻至文末查看,23省(直辖市、自治区)、市政策详情)



在全国“药占比降至30%以下”、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10%以下”的情况下,不占药占比,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利”,相关产品和企业的利好局面已可预见。

  

更何况,宁夏卫计委还要求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凡有需求,必须采购”的原则,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到位。

  

2016年以来,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针对部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较为昂贵的药品组织专家进行谈判,成功使39个品种实现大幅降价,随后又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这39个品种涉及抗肿瘤药、乙肝治疗药物等,平均降幅约50%,最大降幅可达70%,已陆续在各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

  

虽然,此前部分企业曾抱怨,国家谈判品种在地方集采中遭遇“二次议价”,但,进入2018年以来,随着进口药品税收减免政策落地,国内药企增值税的降低,医保杠杆的持续发力,将有越来越多疗效好、但价格偏高的药品打开国内市场,迎接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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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健识局(jainshiju01)


23省(直辖市、自治区)、市针对国家谈判品种推出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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