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
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按照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的安排,决定开展各生产企业的报名工作。请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工作方案》和《细则》要求,将材料现场递交到丽水市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三、其他事项: 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生产企业视同退出本次价格谈判。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