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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须 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4日
3、报名地点:山西省中医院综合楼19层1906室(山西省太原市并州西街46号)
4、准考证领取地点:山西省中医院门诊综合楼19层1906室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9月20日8:30至9月21日17:30
6、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9月24日
7、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人机对话(专业测试)的形式。
8、岗位表:扫码/长按识别查看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经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备案,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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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要求、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要求(详见信息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在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3天。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毕业证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审核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4日
(三)报名审核地点:山西省中医院综合楼19层1906室(山西省太原市并州西街46号)
(四)现场审核和结果查询。
成立资格审查组。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现场审核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招聘信息表中其他要求栏中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山西省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脑打印)、一张纸质照片及同版电子照片、考试费用140元。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照片具体要求为:(1)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五)岗位核减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并在山西省中医院官网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我院根据工作需要拟设介入血管科岗位为急需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
(六)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9月20日8:30至9月21日17:30到山西省中医院门诊综合楼19层1906室领取考试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专业测试)的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9月24日。报考者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个人笔试成绩在山西省中医院官网(http://www.sxzyy.com)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不少于5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实行二次审查制,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我院官网公布。
面试考官每考场人数为5人,本单位考官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
面试结束当天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期限5天。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专业测试)的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9月24日。报考者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个人笔试成绩在山西省中医院官网(http://www.sxzyy.com)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不少于5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实行二次审查制,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我院官网公布。
面试考官每考场人数为5人,本单位考官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
面试结束当天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期限5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由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所有体检、复检、会诊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四)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中医院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4668296
监督电话:0351—466829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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