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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下午,从北京市人社局新闻发布会获悉,从9月1日开始,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并同步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至11种。加起来,总共有513种药品新入医保目录,看病负担大为降低。
15种抗癌靶向药纳入医保
今年上半年,人社部发布2017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7月份又公布了36种国家谈判药品,包括了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15种抗癌靶向药,以及糖尿病、肾病、心血管病等慢性病药物。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谈判,药品价格得到大幅度降低,平均降幅达到40%,最高的达到70%。
从今年9月1日起,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
门诊特殊病病种增至11种
自9月1日起,北京市同步调整现有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并增加新的病种。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制度从2001年起建立,是对部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执行,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
目前,北京市门诊特殊病范围为9种。而下月起,北京市将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的病种范围,将现有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同时将“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增加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至此,北京市门诊特殊病病种扩大至11种。
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治疗,将在现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加42种药品,其中包含15种靶向治疗药品和国家新增品种中的相关药品。
多发性硬化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药品为“重组人干扰素β-1b(倍泰龙)”,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药品为“康柏西普”和“雷珠单抗”。
“门诊特殊病”调整可省3.5亿元
近年来,北京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将门诊特殊病范围从最初的3种扩充到9种。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纳入报销范围的36种谈判药品中,大部分是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年均治疗费用在7万元到10万元左右,患者普遍反映负担较重。
“这次对门诊特殊病的调整,调整1种,增加2种,就是为了回应群众关切。”这位负责人介绍,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国家谈判前年均药品费用23万多元,谈判后年均药品费用约9万,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约为1万元。
同时,治疗“多发性硬化”的靶向药“重组人干扰素β-1b(倍泰龙)”,国家谈判前年均药品费用近15万,谈判后年均药品费用约10.6万,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约为1.2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测算,此次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将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
本文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