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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医疗卫生公益性 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洛阳市中心医院今日起恢复公立医院属性



       9月5日上午,洛阳市中心医院恢复公立医院属性签字仪式在市政府举行。这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谢国玺同志受洛阳市人民政府委托与市中心医院院长李亚伟同志签署《洛阳市中心医院恢复公益属性产权转让协议》


2010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我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2011年3月,对市中心医院等部分市属公立医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由政府办公立医院改为民办非营利性医院。
去年,全国、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相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把握好一些重大问题。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要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不能走全盘市场化、商业化的路子”。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通过恢复部分改制医院公益属性,规范医院管理运行,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深化完善、规范解决改制医院遗留问题,破除医疗机构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提高全市医疗保障水平和健康服务水平,保证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实现“百姓得实惠、医院获发展、职工受鼓舞”的改革目标。市政府成立了深化完善规范解决改制医院领导小组,在调查摸底、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订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中心医院依法依规进行对接,形成了共识。
恢复公立医院属性后,市中心医院将成为市办公立医院的龙头,在破除逐利机制,维护公益性,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中发挥重要作用。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周学山、市政府副市长张世敏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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