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15日,广东省食药监局连续发布两条公告,撤销2家药商的GSP认证证书。
根据公告,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明康药店、佛山市千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这2家药商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省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企业名称: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明康药店
证书编号:C-GD-15-SD-0347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口华新路69号
撤销日期:2017年9月6日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 企业没有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2.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没有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3. 企业没有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4. 企业未当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5. 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没有清斗并记录;
6.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没有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7. 企业销售药品没有开具销售凭证;
8. 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内容;
9. 非本企业在职人员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企业名称:佛山市千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粤BA7570261
证书编号:B-GD-15-029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村文华北路东侧鲤鱼沙段二楼1号自编之一、自编之三
撤销日期:2017年9月13日
违法事实:
2017年8月24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 企业采购药品未对个别供货单位核查其合法资格。
2. 企业采购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要发票。
3. 质量管理部门未对个别供货单位及供货人员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 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5. 药品堆垛不符合规定。
6. 企业质量部负责人已离职,岗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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