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惠州市大川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莞凤岗七分店等1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企业名称 |
违法事实 |
撤销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许可证号:粤CB1701407 证书编号:C-GD-14-DG-00714 注册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新兴村新兴组联兴路118号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吴君阵 质量负责人:吴君阵 |
惠州市大川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莞凤岗七分店 |
2017年12月1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未在采购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未能提供个别药品的购进票据及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无法进行追溯。 2.未按照有关国家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未按规定经营处方药。 |
2018年2月28日 |
严重 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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