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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店,新一轮飞检即将到来!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钱瑜 郭秀娟


零售药店新一轮整治大潮正在逼近,2017年全国零售药店进入整顿期。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9月下旬进入国家食药监总局最终核查阶段。


千家门店遭查


零售药店快速增长的同时,违法经营数量也在急剧增加。


据北京商报粗略统计,截至目前,包括黑龙江、山西在内的7个省市已经有1000家零售药店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项目为,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超范围经营药品;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等。


自6月以来,各省市食药监局开始核查零售药店并加大监管力度。


今年9月,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截至7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石楼康卫药店等498家药店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被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安徽省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将未按期提交自查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的132家药店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8月末,山西省药监局通报称,据全省各市局统计,全省有73家药店未按期提交自查整改报告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广东省药监局同样表示,检查人员要对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的药店开展重点核查,对已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的药店开展抽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药店违规屡禁不止


实体零售药店盈利越来越艰难,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成为药品流通领域的“顽疾”。 


湖北黄冈市食药监局近日公示药品零售企业交叉检查结果显示,近期共检查101家药店,仅有10家“现场未发现问题”,包括黄冈同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陶店分店在内的91家药店存在处方留存不全、药品与非药品混放、部分中药饮片无合格证标签等不同程度问题。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大部分药店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尤其是通过非法渠道进货。


部分药店从一些小药厂进些价格低廉但质量欠佳的药品,价格却与大品牌同类药相差无几。“力推利润较高的保健品替代药品,用非医保药品甚至日用品刷医保卡也是这些药店获利的常用手段。”上述业内人士说。


实行药品零差价后,零售药店在药品价格上不再拥有优势地位,药店整体经营情况受到影响。没有价格优势的情况下未掌握处方单入口,无法更多地销售处方药,这在另一层面增加了零售药店的困境。


“处方药量大、价高,能够提升药店销售额,为了能够提升门店销售额,一些门店会选择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店利润空间较小,尤其是个体药店经营能力较差,药店经营者为了能够多获取利润,可能会打法规擦边球。”上述不具名业内人士透露。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8月,鲁药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大药房因从无生产、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被山东省食药监局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9.3万元,罚款50万元。


加大监管力度


零售药店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国家食药监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此次全国性零售药店整治分三步走。


2017年6-7月为各省市零售药店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药品购进、销售和使用行为进行自查,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相关食药监部门。


7月下旬-9月下旬为各省市食药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9月下旬-11月中旬,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各省局开展集中整治情况检查,并适时对药店、诊所开展飞行检查。


目前,第一步和第二步已经基本完成,即将进入国家食药监总局最终核查环节。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药店完成自查后,各级食药监部门检查发现仍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对涉事药店撤销GSP证书,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对药店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原标题:全国零售药店进入整顿期。本文由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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