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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南京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28名卫生人才信息

为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卫计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8名卫技人员,其中编内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计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中公卫生人才网原文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原文《岗位信息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4、学历要求全日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二类:一类为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原文附件1),另一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详见原文附件2)。

(一)专科及以上岗位

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原文附件1)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0月12 日9:00至 10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 10 月12日9:00至 10 月16日18:00。

3、信息查询

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10月12日9:00至 10月16日20: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7年 10月 17日11∶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7年10月30日至 11月 3日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原文附件2)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除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一)专科及以上岗位

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原文附件1)的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 2017年 11 月 4 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号在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

2、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请招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于笔试后关注报名网站。应聘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3、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式以及总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操作的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考核)总成绩的60%。

(二)硕士及以上岗位

硕士及以上岗位(详见原文附件2)的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考核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将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后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的合格线为60 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2、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式以及总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操作的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考核)总成绩的60%。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信息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总成绩,并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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