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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南京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卫技人员招聘397名

为充实全市卫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有关精神,经相关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7名卫技人员(其中编内343名,编外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阅读原文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原文《岗位信息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7日18: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8日16: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原文《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人社部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民政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详细招聘信息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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