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中秋、国庆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的重要节点,为进一步严明两节期间廉洁纪律,在此旗纪委派驻旗卫计局纪检组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提醒各归口单位党员干部尚廉戒奢、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是严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党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作好表率。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党委配套规定精神,自觉做到:不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不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不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等;不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是旗纪委派驻旗卫计局纪检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运用“四种形态”,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派驻旗卫计局纪检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