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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遵守规则便是善待自己 自然保护区庄严净土不容“驴行”任性穿越


无论是生态道德还是生态法规,抑或出于人身安全考虑,都不允许我们随意征服、穿越自然保护区。

四川阿坝,卧龙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一片乱石堆中,“龙眼沙漠遇难地”的木桩格外醒目。这里,曾经是一名试图穿越卧龙自然保护区的驴友的遇难地,而类似的“墓碑”还有多处。然而,无论是山下的禁止进山告示牌,还是山上的遇难驴友“墓碑”,都无法阻止驴友的违规穿越。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10月5日下午3点多,阿坝州汶川县卧龙特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求助,一男子称,他们一行3人在徒步穿越卧龙时被困耙子桥附近,其中一人出现身体不适。6日清晨至8日上午,民警、医护人员、民兵、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共30人先后徒步前往救援,幸运的是被困人员没有生命危险。但随之而来的争议是,如此兴师动众的救援行动,其实源于3名驴友涉嫌违规的旅行。近年以来,驴友横行无忌,冒险穿越自然保护区包括一些核心区、无人区的新闻不绝于耳,为此付出生命代价者也并不罕见,同时还浪费了太多人力、物力、财力,给施救者带来诸多不便。

违规“驴行”违反生态道德。即便是在动物园,人与动物相处也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不要打搅,不要引诱,不要投食,可以观察,可以欣赏,必须服从管理。自然保护区是野生动植物群英荟萃的乐园,更容不得人类肆意妄为。最好的方式是保持动植物的自然状态,与动植物保持适当的距离,即使你喜欢它,也不要过度与其亲密接触,更不要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强加给它,你认为对它好的东西不一定真的对它有益,有可能反而害了它。距离产生美,尊重它们,和它们保持适当的距离,才是我们和野生动植物最好的相处之道,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画卷中最美的一页。

违规“驴行”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自然保护区重大污染或者破坏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发生的那些悲剧令人痛心,愿逝者安息。当“血的教训”能让更多人为之警醒,让规则成为常识、把道德记在心里、将安全把握在足下,才能让违规“驴行”从喧嚣中归于平静。看似自由的驴行也不能脱离规则。遵守规则,便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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