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510号)和全国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于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开展市辖医疗机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认真制定了《平顶山市卫生监督局医疗科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确定了细致具体的医疗科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表格,明确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市辖医疗机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及结果上报工作。
从检查结果来看,仅有平煤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4家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市直医疗机构对医疗美容依法执业的重视与日俱增,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开展有注射美容,对使用的 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做到专仓、专柜(加锁)和专人保管等,市辖医疗机构未发现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未发现开展未向登记机关登记或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未发现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执业活动、违规开展注射美容等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一是摸清了医疗机构医疗美容依法执业现状,为加强医疗美容日常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执业活动自觉守法意识、责任意识,树立了医疗美容依法执业理念;三是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医疗美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了隐患,确保了人民医疗美容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