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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每一个宝宝都健康诞生!省卫生计生委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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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我省是人口大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增加,加大了母婴安全风险。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省卫生计生委就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内容如下。



一、优化孕产妇健康管理模式,强化高危孕产妇的早期筛查与评估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的通知》,免费发放《母子健康手册》,提高早期建册率和产前检查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将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强化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评估责任,根据病情变化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分类管理措施。


 二、紧盯重点人群,严格高危专案管理


医疗保健机构要根据妊娠风险分级,风险程度分别以“绿、黄、橙、红、紫”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代表低、一般、较高、高风险和患有传染病,除“绿色”(低风险)外,其他四种妊娠风险的孕产妇原则上要在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三、完善救治网络,抓好分片责任落实


省、市、县母婴安全领导小组及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能,鼓励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牵头组建产儿科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为纽带,重点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2018年底前,全省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四、多措并举,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医疗保健机构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当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按照转诊要求和规范,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落实死亡评审制度。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病例,市级要做到死亡一例,评审一例,分析死亡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控措施;

提升救治水平。各市、县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产科、儿科医务人员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可以充分利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相关资源,进行实际演练操作。

加强协调联动。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国家要求,设立院内产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切实落实职责任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机制,建立多学科急救小组。


五、强化调度督查,确保母婴安全保障责任落实


各地要将母婴安全保障作为妇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域,并加快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每月调度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本地区产妇分娩、高危孕产妇、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以及服务资源利用情况。省卫生计生委将密切关注全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地区及时进行通报表扬,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对任务措施不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存在医疗救治责任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发生产科、儿科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康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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