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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即日开始!

2018 年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启动!

2018 年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即日开始,今年缴费标准继续设置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170 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280 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今年对外地户籍居民参保政策进行了调整

已取得泰安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参加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我市居民缴费标准相同,各级财政按照我市参保居民同样标准给予补助

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泰安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按规定参加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持居住证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须在取得居住证当年集中缴费期(非集中缴费期不予受理)缴纳次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次年 1 月 1 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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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医保  服务民生

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成立于2001年,主要负责市直和省属及以上驻泰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新矿集团职工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肥矿集团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指导工作;市直及新矿集团定点医院、定点门诊、药店的协议管理工作。多年来,市医疗保险处紧紧围绕“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目标定位,坚持“温馨医保,服务民生”工作主题,树立了“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团结奋进、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深受参保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泰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泰山先锋示范窗口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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