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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打出“组合拳”

10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中国药学会理事长孙咸泽在中国药学会主办的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药物制剂大会上指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监管制度创新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消除积压,药品审评审批速度显著提高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目前,在审评中的药品注册基本消除积压,化药和疫苗临床试验申请,中药、民族药各类注册申请已经实现了按时限受理。

截至当前共有353个药品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范围,其中40个儿童用药获得批准,一批全球新药物(如重组埃博拉病毒疫苗等)获得新药注册批准,一批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如十三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贝那鲁肽注射液、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等)获批上市。

上市许可人制度有序展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稳步推进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措施推动我国药物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促进医药产业快速发展,调整结构和技术增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药物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医药产业增速显著高于全球其他国家,成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2016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销售收入2.8万亿元,同比增长9.7%,实现利润3000亿元,同比增长13.9%。

孙咸泽介绍,目前总局已经在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人持有人制度试点,已经受理试点品种各类申请556件,完成审批128件,申报品种类型覆盖了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以及药品生产企业。

目前总局已经组织发布一致性评价各配套性文件25项,成立了以侯惠民院士为主任的由66位国内权威专家组成的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对参比制剂的核心问题开展审议工作,到目前为止,总局收到参比制剂近6000种,已经试批公告了近900个品规的参比制剂。

药品审评持续改革,将建立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

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针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制度建设,提出了6个方面36条改革措施,主要是针对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速度,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仿制药发展,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组织领导等。

孙咸泽表示,围绕意见精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建立以审评为主导,检查检验为支撑的审评体系,实现检查、检验与审评并联推进,对临床急需有突破性疗效的药品、罕见病用药予以加快审评,允许可附带条件批准上市。为进一步推动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总局将建立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注明所有药品各类信息,并建立药品档案,包括注册申请、临床研究、上市后评价、不良反应监测、检查检验抽验质量情况等,全部在档案中体现,并向社会公开。

同时,总局还将继续探索建立药品审评审批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临床数据保护制度等一系列“组合拳”,并向全国全面实施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完善技术审评体系和制度,加强审评检查能力建设,建设职业化检查人员队伍。(来源:医药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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