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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兽药抽检结果暴露部分“知名企业”问题严重

国家针对全国兽药质量情况的第二季度抽检结果的通报,再次印证了兽药市场上仍然存在诸多兽药生产厂家涉嫌改变产品制剂组方、非法添加其它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在被通报企业中和不合格产品列表中,兽药市场宣传的热火朝天的有些所谓“大企业”却有不少赫然在目!


比如郑州后羿制药有限公司、徐州天意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华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科星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呈盛堂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大飞龙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永昌药业有限公司、商丘天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科美兽药有限公司、中山市天天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禅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北海吉利来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


其中,河南科美兽药有限公司,因为产品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北海吉利来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因为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中,有符合2批次以上的产品含量低于50%或高于150%的重点监控标准,而被农业部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四川好益特动物保健药品有限公司,因为产品中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也被列为农业部重点监控企业。


在分析不合格产品时发现,今年第二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含量不合格,占52.7%;其次,是〔鉴别〕项不合格,占35.5%;再次,是〔检查〕项不合格,占25.5%;最后,是性状不合格占19.1%和其它不合格占3.6%。由此分析可见,只要是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生产,不管是偷工减料,还是更严重的添加其它药物成分(改变配方)都会在质量检测中暴露异常!


但是,国家无论是从严从重处罚(见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公告)对兽药违法、违规进行处罚,还是农办医〔2016〕16号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都没有阻止有些胆大妄为兽药生产企业的顶风违纪行为,值得深思!可喜的是,农业部根据新的情况和监管的需要,正在针对兽药市场的不规范行为人进行“联合惩戒”!


这种新措施的出台,会使得那些因行政处罚过轻,致使有些兽药生产、经营与使用者屡教不改的人,在工作、出行、生活、出国、借贷、买卖、医保等方面,寸步难行、出处受阻。如果这种措施真的借助互联网给落实了,那会使得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人就如处于一个天然的大监狱中,无比难受!这会是一种新的震慑那些胆敢违法、违规、不诚信人的另一种有效措施。


信息来源:农业部官网。


农业部关于2017年第三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农医发【201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现将2017年第二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兽用生物制品抽检情况


2017年第二季度共完成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141批,合格139批,不合格2批(附件1),合格率98.6%。


此外,针对全国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专家反映禽病活疫苗存在禽腺病毒污染风险,2016年下半年以来共组织对25家生产企业的18种28批次禽病活疫苗进行了摸底抽检工作,结果显示均无禽腺病毒污染。


(二)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抽检情况


2017年第二季度共完成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监督抽检3970批,合格3867批,不合格103批(附件2、附件3),合格率97.4%,比2017年第一季度(97.5%)下降0.1个百分点,比2016年同期(97.3%)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兽药监测抽检2994批,合格2918批,合格率97.5%;兽药跟踪抽检438批,合格429批,合格率97.9%;兽药定向抽检83批,合格80批,合格率96.4%;兽药鉴别抽检455批,合格440批,合格率96.7%。


从抽检环节看,生产环节抽检657批,合格647批,合格率98.9%,比2017年第一季度(98.6%)提高0.3个百分点;经营环节抽检2670批,合格2601批,合格率97.4%,比2017年第一季度(97.6%)下降0.2个百分点;使用环节抽检643批,合格619批,合格率96.3%,比2017年第一季度(95.9%)提高0.4个百分点。


从产品类别看,化药类产品共抽检1549批,合格1520批,合格率98.1%,比2017年第一季度(98.2%)下降0.1个百分点;抗生素类产品共抽检1375批,合格1342批,合格率97.5%,比2017年第一季度(98.2%)下降0.7个百分点;中药类产品共抽检1008批,合格969批,合格率96.1%,比2017年第一季度(95.7%)提高0.4个百分点;其他类产品共抽检38批,合格36批,合格率94.7%。


2017年第二季度兽药抽检合格产品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查阅。


二、重点监控企业


根据重点监控企业划分原则,判定以下3家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


(一)河南科美兽药有限公司(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


(二)北海吉利来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50%或高于150%  2批次以上的);


(三)四川好益特动物保健药品有限公司(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涉嫌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第二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含量不合格,占52.7%;性状不合格的占19.1%;〔鉴别〕项不合格的占35.5%;〔检查〕项不合格的占25.5%;其他不合格的占3.6%。同时,针对个别产品检测出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情况,已判定标称兽药生产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从重处罚规定


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对符合从重处罚规定情形的不合格产品(附件4),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符合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应实施撤号、吊证处罚。对鉴别检验不合格的,各检验机构要进一步开展检验,确认是否存在改变制剂组方、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为行政处罚提供技术支持。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查处结果或调查情况,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16号)要求,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调查报告等报我部兽医局。我部将视各地工作情况适时通报。


(二)组织开展查处活动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信息核实确认工作,进一步完善兽药生产企业质量申诉渠道,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对通报的假劣兽药,各地要集中力量组织查处,责令生产企业召回销毁假劣兽药,对相关违法企业要实施飞行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其中,对鉴别、含量不合格且不属于从重处罚规定情形的产品,要责令企业停止该产品的生产,经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加强兽药质量信息通报


各地要及时将抽检结果信息通报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动物饲养场(小区、户)等有关单位,防止养殖者误买、误用假劣兽药,保障养殖环节用药安全。


(四)继续强化日常监管


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强化兽药GMP、兽药GSP后续监管措施,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处理。


 附件:

1.2017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生物制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2.2017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国家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3.2017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辖区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4.2017年第二季度监督抽检结果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情形的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农业部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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