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原委员、原副院长李生梧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澄迈县纪委对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原委员、原副院长李生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生梧身为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初核期间,提供虚假情况掩盖其违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期间,不如实说明违纪问题;在担任县医院副院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县医院财务工作疏于管理,致使他人多次挪用公款,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违纪问题已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生梧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察局报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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