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国为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高级主管2名。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的综合管理部门。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是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行政机构,正处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所学专业为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7. 有5年以上大数据相关行业从业经历,有较强的大数据业务研究或者应用能力。大数据相关行业从业经历主要指在互联网企业、传统IT厂商、大数据企业、三大运营商、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独立机构的大数据及其相关的研究或应用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二)
8. 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提交报名信息。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的应聘者应在2017年11月24日18时前将下述材料电子版(表格为电子版、其余证件和证明材料为PDF格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为“××省××单位×××应聘山西省聘任制公务员资料”(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附后)。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聘者应在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工作时间内将下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主要包含主持或参与开展的研发项目材料、专利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持、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专利材料、科研项目研究报告、获奖资料等相关材料;
(3)近年来完成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工作总结1份;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填写完整的《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一)。
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聘任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复印留存个人所需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应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工作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重点审查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也要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试测评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的,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等于或小于3:1比例的,开展直接选聘。
1.公开招聘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3个环节。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胜任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能力素养、个性特征以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若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3)综合评价
对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价,满分100分。
测评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选聘
由大数据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测评小组,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中通过面试和综合评价程序直接选聘。
面试和综合评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无论采用公开招聘或者直接选聘方式,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能继续参加应聘。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排序,按体检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名单在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任人员。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对拟聘任人员,在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手续。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任合同等空缺出的名额,经研究可以递补。
(六)办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应聘者与省经信委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任合同,首聘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综合考虑国家政策、我省实际和大数据行业中高端人才平均工资实行协议工资,拟按照年薪30万至40万元人民币(税前)签订协议,另外由省经信委按相关规定缴纳有关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其余有关事项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考生在招聘期间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并密切注意相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二)本次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1、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人事教育处 李 佳 0351-3046154 15536027767
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 袁晓懿 0351-3046995 18935105127
电子邮箱:rsjyc@shanxieic.gov.cn
邮 编:030002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95号
2、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务员职位管理处 0351-3046385 3040983
附件:(码上下载)
1、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doc
2、山西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doc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