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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天水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27号)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省政府第129号令)、《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工商发〔2017〕205号)精神,为全面推行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原则, 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努力构建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全面推行随机抽查。 
  2.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开随机抽查部门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升执法公信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杜绝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扰民,提高执法效能、避免不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
  3.协同监管。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以下简称“双随机联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开展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4.联合惩戒。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确保部门间许可监管信息的及时公示和推送,实现部门和地区间对企业严重失信信息的全面共享和有效利用。加强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凡具有对市场主体执法检查职责的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要按照“谁实施、谁编制、谁公开、谁调整”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清单要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经本部门法制机构依法审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统一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二)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每年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并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抽查计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社会统一公示。要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不定向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本辖区市场主体总量的3%;定向抽查的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应当不低于市场主体总量的10%,对于社会热点问题、政府安排的重点整治行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可以实施100%全面检查。(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建立健全与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必须涵盖全部被监管市场主体或单位,将具有执法资格工作的人员纳入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必须涵盖所有具体执法资格并从事相关监管的执法检查人员。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抽查的方式,不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四)加快推进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运用
  按照省政府构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应用,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将本部门“四库、一细则”(抽查工作计划库、抽查事项清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及时录入该平台,通过该平台制定检查任务,随机生成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也可通过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五)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操作性依据。抽查工作细则要统筹考虑本部门各业务领域对市场主体和行为进行检查的重点和标准,内容包括:检查对象名录库的范围、检查对象的抽取方式、市、县(区)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方式、各业务领域的检查标准和要点、检查形式、检查结果、文书格式等。(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六)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布拟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的程序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抽查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
  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自身职能和工作需要,发起涉及各自领域的双随机联查。由发起部门牵头协调其他联查部门,统筹考虑业务相关度、工作安排等因素,组织开展双随机联查。(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强化随机抽查结果运用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增强随机抽查工作实效。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规范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禁有罪不移、以罚代刑。 
  2.强化结果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监管平台、网络、报刊、广播电视、服务大厅(窗口)、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3.注重结果分析。依托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数据收集、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度,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做好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风险监测、属地化监管等常规监管方式有机融合,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除完成双随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外,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大数据分析、投诉举报、其他部门或上级部门转办交办获得的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作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要按照《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贷融资、荣誉表彰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市政府成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时限要求紧,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抽查监管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检查督查。市政府将把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列为政府督查重点,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推进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检查督查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四)加强宣传培训。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执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天水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天水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1  

 

天水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  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焦新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吉祺    市编办主任 
  周  全    市法制办主任 
  李玉进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杨爱民    市编办副主任 
  邵长锋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平绪    市科技局副局长    
  韩广文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副主任          
  霍保珊    市公安局副局长   
  裴子会    市民政局副局长   
  昌业庚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进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宇    市人社局副局长  
  孙  钰    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队长   
  李  凌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马顺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裴小玲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庞世忠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焕昱    市农业局副局长 
  雷有福    市林业局副局长   
  蔚浩然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春晓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引平    市卫计委副主任
  付新顺    市审计局副局长 
  马满东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俊峰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爱平    市体育局副局长 
  冯东升    市安监局副局长   
  甘志国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吴  尚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维岳    市粮食局副局长  
  韦世民    市法制办副主任          
  蔡向增    市人防办副主任 
  吴元珠    市地震局总工程师
  鲜  明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张继承    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永强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振国    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  军    兰州海关驻天水办事处主任           
  王  斌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魏建平    市邮政局副局长                
  魏  雪    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李玉进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满东任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网络红页

http://site.conac.cn/www/284062804/6059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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