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申报?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部省属高校和相关科研院所。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及其它条件保障,能够做到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2.项目推荐单位内应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科研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规范。
3.满足《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人的条件和要求
1.须为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无不良医疗和科研行为记录;申请人来自医疗机构者,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其第一执业单位。
2.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在58周岁以下(以2017年1月1日为准)。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所在单位需提交能够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
4.满足《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要求
1.研究内容应符合《2017年度湖北卫生人才科研专项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
2.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
3.项目性质、类型与经费符合本通知申报类别及经费安排的规定。
4.项目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职能分工合理。
5.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证明,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限两项。应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凡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申报该项目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资助相同研究项目的,应在申报时作特殊说明。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须按要求填写《2017年度湖北卫生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科研项目申请书需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一并上报。我中心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申报书一律用国际标准A4 纸型打印,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各项目申请书需报送 1 份原件,5 份复印件,须同时向指定邮箱上报电子文档。
如何申报?
1.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原则、项目类别、申报单位、人员及项目条件等要求认真做好动员,严格审核资格,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2.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24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通知和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湖北卫生计生委官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网上公布。
3.材料报送地址: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226室,邮编:430071)。联系人:王鸿宇,电话:027-87233296,邮箱:hbwsrc@126.com。
附件1:2017年度湖北卫生人才科研专项重点研究方向
附件2: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申请书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申请书(上册)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申请书(下册)
附件3: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医学考试中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附件一: 2017年度湖北卫生人才科研专项重点研究方向
一、
项目名称:湖北省医疗卫生人才数量需求预测模型研究
经费支持:10万以内
结题期限:12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湖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省2007-2016年的医疗卫生人才(主要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乡村医生)从业数据的变化,含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不同专业学科的构成比例等,结合全省各地人口、医疗机构数量(床位数)和居民健康需求变化等情况,比较国内外成熟的卫生人才需求预测模型,筛选适合未来十年(2018-2027年)湖北省医疗卫生人才数量需求预测数学模型,为做好全省医学教育发展战略和各类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方法学参考。
二、
项目名称:湖北省卫生计生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
经费支持:5万以内
结题期限:6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湖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通过抽样调研(现场调查及统计表样测试)和卫生人力资源网络平台在线调查的方式,对全省卫生计生从业人员(省、市、县、乡、村)的基本情况展开全员基线调查,包含从业人员户籍情况、学历层次、所学专业、从业年限、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薪酬水平、个人预期发展方向和人员流动情况等,厘清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在人力资源方面的薄弱环节,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奠定基础。
三、
项目名称:社会化的医务人员薪酬体系研究
经费支持:10万以内
结题期限:8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为指导,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对比国内外医务人员薪酬体系异同,分析包含医务人员培养成本、劳动价值、岗位胜任能力以及工作量指标及其测算统计方法,利用医生团队集体谈判机制和社会化的市场竞价机制,重点研究薪酬构架、影响要素、指标权重、激励保障政策,设计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体系,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不同专业、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四、
项目名称:第三方社会化的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标准建立和评价体系研究
经费支持:10万以内
结题期限:8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在卫生专业技术(医、药、护、技)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价体系中,研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突出品德、能力、业绩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重点强化对卫生人才实践能力的考核,建立以应掌握的医疗技术范围、应达到的技术能力等级、应完成的工作数量、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等为主体的任职标准,以及探索研究包括专业水平、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诊断质量、治疗质量、管理质量、费用控制等)、知识技能、医德医风、职业素质、医疗创新、科研工作、教学工作、社会贡献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探索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手段,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组织作用,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卫生人才评价机制。根据研究结果,以心血管外科专业为试点建立任职标准和评价模型。
五、
项目名称:非营利性医生集团的模式与可行性分析
经费支持:5万以内
结题期限:8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内外运行的各类医生集团管理模式,分析研究政府(或部门、行业)主管主办的非营利性质医生集团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诉求,分析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对举办非营利性医生集团可行性做出分析报告,为筹备公立医生集团提供理论支持。
六、项目名称:非营利性医生集团的运行模型研究
经费支持:10万以内
结题期限:8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和《湖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结合《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省医学考试中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研究政府主管非营利性质医生集团的内部运行模式和模型。模型中需剖析医生集团的产权结构,理清医生集团、医生、医疗机构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集团内部的组织管理、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医疗质量监控等管理体系,以及法律责任主体与医疗风险归责等问题,为公立医生集团运行提供全面参考。
七、项目名称: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培训研究
经费支持:10万以内
结题期限:12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研究探索并指导基于移动网络终端的远程医学教育平台的设计建设,以线上结合线下培训教学管理模式在医学生毕业后教育中的应用以及效果分析研究。结合卫生医疗行业的特点,重点研究线上学习如何有效呈现学习内容、线下临床技能培训的过程及考核管理、学习效果与考核结果的相互影响指标。
八、项目名称:回顾性统计研究医学(医、药、护、技)专业各学历层次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培训及考核大纲中的课程设计的对比研究
经费支持:5万以内
结题期限:6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为健全我省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全省医学远程教育基础(精品)课件库和标准化的实训基地,重点比较研究医学(医、药、护、技)专业本科、专科(含中专)各学历层次在院校教育课程教学大纲、毕业后教育培训大纲(标准)中知识点的具体差异,建立培养培训科目及专业目录库。同时结合考核大纲(如毕业考核、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与院校教育课程教学大纲各科目专业建立对比联系,为医、教、考协同开发提供基础支撑。
九、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在医学院校订单式卫生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经费支持:5万以内
结题期限:6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次用定招,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研究建立我省订单式培养模型:包括招生环节、培养环节、实习环节、就业环节等。比较国内、省内现有的订单式培养计划优劣,因地制宜研究适宜我省各地各基层卫生机构人才发展需求与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我省医教协同改革。
十、项目名称:社会化卫生人才服务保障模式研究
经费支持:5万以内
结题期限:6个月
政策背景及研究方向: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湖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要求,结合目前卫生医疗机构用人模式的实际情况和卫生医疗人事改革在用人方面变化的需求,改革和完善社会化卫生人才服务保障模式,为社会化卫生人才提供具有行业特点的人事代理、合同管理、职称管理、社会保障代理、公积金代理、薪酬设计发放、医疗责任险购买、奖金设计与福利保障、求职对接服务、技术能力培训、个人职业晋升、岗位胜任力测评、全省执业流动等社会化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创立与医疗卫生社会化人才相适应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和方法,达到“单位人”与“社会人”人才服务保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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