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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海正药业11月11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辉瑞公司将海正辉瑞49%的权益转让给其关联方HPPC。辉瑞股权处置完成后,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海正辉瑞任何股权权益。
对于跨国药企未来在华发展模式,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认为:“辉瑞和海正此前合作的产品都不是专利药,其做仿制药并不擅长。未来,辉瑞会与本土企业合作,只是业务合作,不会再建合资公司,而是将销售委托给一家企业或者几家企业。”
海正药业发布的公告显示,近日,辉瑞将其在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辉瑞”)49%的权益转让给了其关联方HPPC Holding S.à.r.l(简称“HPPC”)。辉瑞于2017年11月10日与相关各方签署了关于HPPC 100%股权权益的转让协议,并于当日完成了将HPPC100%股权向境外买方SAPPHIRE I (HK) HOLDINGS LIMITED的转让(以下简称“辉瑞股权处置”)。辉瑞股权处置完成后,辉瑞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海正辉瑞任何股权权益。
据了解,海正辉瑞于2012年由辉瑞与海正药业及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合资组建,面向中国和全球市场开发、生产和推广品牌仿制药。
辉瑞股权处置后,海正药业仍持有海正辉瑞5%的股权,海正杭州仍持有海正辉瑞46%的股权,外方将间接持有海正辉瑞49%的股权。辉瑞向HPPC转让海正辉瑞49%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辉瑞将HPPC的100%股权向外方的出售也已经完成。
辉瑞股权处置完成后,高瓴资本管理的基金将通过外方间接持有海正辉瑞49%的股权。
高瓴资本创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注于长期结构性价值投资的公司,经过十余年发展,已成为全球领先的投资管理机构。
海正药业介绍,辉瑞股权处置后,合资公司的公司治理将延续此前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原则。合资公司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决定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项。董事会将继续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由本公司委派、2名由海正杭州委派、2名由HPPC委派。辉瑞及其相关公司将不在董事会拥有任何代表。辉瑞股权处置后,海正辉瑞为海正药业控股子公司的地位保持不变。
海正药业表示,高瓴资本与公司在制药领域的合资具有互补性与协同效应,双方的合作将会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
“海正药业原有的主要业务是原料药,借此合作公司也试图向制剂方向转型。”史立臣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特治星是海正辉瑞获得的辉瑞独家供应的重磅产品之一,为海正药业业绩带来巨大贡献。不过,在2015年-2016年,由于特治星断货,海正药业业绩承受了压力。2015年,海正药业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95.59%。2016年,海正药业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442.8万元,同比下滑796%。
由于特治星的断货,在2016年,海正药业与辉瑞就陷入了“分手”传闻。在2017年双“十一”这一天,海正药业正式公布了与辉瑞分手这一消息。特治星的供应也再次引起市场的关注。
对此,海正药业介绍,辉瑞股权处置后,辉瑞与合资公司仍将继续多层面的合作,包括直接或通过其关联方间接向海正辉瑞转移指定辉瑞产品的技术、许可指定辉瑞产品的知识产权以及继续供应指定辉瑞产品等。
辉瑞拟在合资期间注入到海正辉瑞并由海正辉瑞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经销的产品(以下简称“指定辉瑞产品”)的相关权利,将通过技术转移的方式由海正辉瑞保留。针对指定辉瑞产品,辉瑞承诺配合海正辉瑞将指定辉瑞产品的生产技术转移至海正辉瑞,协助海正辉瑞实现相关产品的本地化生产。原则上,指定辉瑞产品的技术转移应在 5 年内完成,监管许可的获得应在7年内完成。
此外,海正辉瑞将尽快停止使用与“辉瑞”或“Pfizer”相关的商标或商号,最迟不超过十二个月(特定条件下可以延长六个月)。
对于海正药业与辉瑞分手,在外界看来,或是中外合资的“通病”。
据了解,在大量原研药专利到期之后,跨国药企选择和本土企业合作运营“品牌仿制药”,继续占领中国药品市场,尤其是打入基层市场。由此,中外合资模式一度被市场看好。
不过,蜜月期维持不久,合作的双方便宣布分手。2015年2月份,先声药业与默沙东(中国)宣布分手,默沙东将退出上述两家公司在2012年合资成立的先声默沙东(上海)药业有限公司,先声默沙东(上海)药业有限公司将进行战略调整,其业务运营将交由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全权负责。
“双方在合作之初都对此事给予厚望,后期达不到预期,矛盾就会产生;双方的企业管理文化不一致,企业在运营时会产生冲突。”史立臣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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