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内江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已正式出台,提出要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可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内江建设的关键时期。根据《内江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我市将完善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政策,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
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巩固市级统筹,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确保稳定运行,风险整体可控的前提下,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完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医疗救助基础上,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等多方参与,健全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的制度衔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内江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还提出,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政策和机制,鼓励和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新格局。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大力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鼓励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等各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