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通告发布了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等
10项卫生标准。
那么,到底有哪些标准呢?
又代替了哪些原标准呢?
跟着卫监君一起往下看
强制性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
◆ GBZ104-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代替GBZ104-2002)
◆ GBZ105-2017 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代替GBZ105-2002)
推荐性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
◆ GBZ/T 163-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代替 GBZ/T163-2004)
◆ GBZ/T 244-2017 电离辐射所致皮肤剂量估算办法(代替 GBZ/T 244-2013、WS/T 188-1999)
◆ GBZ/T 301-2017 电离辐射所致眼晶状体剂量估算办法(代替WS/T 117-1999)
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 WS 581-2017 牙科X射线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 WS 582-2017 X、γ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 WS/T 184-2017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办法(代替WS/T 184-1999)
◆ WS/T 583-2017 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员医学处理规范
◆ WS/T 584-2017 人体内放射性核素全身计数测量方法
嗯,那这些标准
在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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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的标准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GBZ104-2002、GBZ105-2002、GBZ/T163-2004、GBZ/T 244-2013、WS/T 188-1999、WS/T 117-1999、WS/T 184-1999同时废止。
来源:浙江卫生计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