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一、那么,应该在什么时间对GDM进行筛查呢?
答
根据《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要求所有的妊娠女性在妊娠的24~28周进行75gOGTT测定血糖,以筛查妊娠糖尿病。妊娠过程中胎盘会分泌多种激素和细胞因子,加之机体发生的一些变化,容易导致妊娠中后期的血糖升高,这通常发生在孕24~28周以后,大部分患者在结束分娩以后6~12周,体内血糖会逐渐恢复正常。因此,产科医生会在孕24~28周要求孕妇进行OGTT试验,产后6~12周要求其复查血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出台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行业标准,也就是现如今通用的标准如下:
1、葡萄糖负荷试验(GCT):随机口服50g葡萄糖(溶于200ml水中,5min内服完),从饮糖水第一口开始计算时间,1h后抽取静脉血,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血葡萄糖值。
2、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行OGTT的前一天,晚餐后禁食8h~14h至次日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时)。实验前连续3d正常体力活动、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糖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检查期间禁食、静坐、禁烟。检查方法:先测定空腹血糖,然后口服75g无水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min内服完)。再分别测定服糖后1h、2h的静脉血糖(从饮糖水第一口开始计算时间)。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葡萄糖值。
问
二、妊娠糖尿病的诊断与诊断步骤
答
妊娠糖尿病诊断一步法:不必行50gGCT,而妊娠24周~28周直接进行75gOGTT。一步法适用于GDM高危因素的孕妇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两步法:第一步:进行空腹血糖,空腹血糖≥5.1mmol/l,则诊断为妊娠糖尿病;如空腹血糖≥4.4mmol/l,但<5.1mmol/l者进行第二步:75gOGTT,如果OGTT结果异常者则诊断为GDM。或者第一步:进行50gGCT,结果异常者,进行第二步:如果50gGCT血糖≥11.1mmol/l,即测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异常则诊断为GDM;如空腹血糖正常,尽早行75gOGTT。见表1。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表1)
75g OGTT
血糖(mmol/L)
空腹
≥5.1
服糖后1h
≥10.0
服糖后2h
≥8.5
问
三、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转归
答
妊娠期糖尿病(GDM)患者应先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如果饮食和运动调整3~5天后,血糖值依然偏高,此时选择胰岛素控制血糖。妊娠期应将空腹及餐前30分钟血糖控制在3.3~5.3mmol/L之间,餐后2小时及夜间血糖控制在4.4~6.7mmol/L之间。大部分GDM患者在结束分娩以后6~12周,体内血糖会逐渐恢复正常,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女性在日后发生2型糖尿病的风险远高于一般人,尤其是肥胖者。少数GDM患者产后血糖仍然很高,被诊断为2型糖尿病,或者属于糖耐量异常者,这些人都应该进行糖尿病综合管理。这时的诊断标准同普通人群标准。根据复查的具体情况,应该给出不同的随访建议,见表2。
OGTT结果
随访建议
正常
至少每三年做一次血糖检查
糖耐量受损
每年做一次血糖检查,以预防为主,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内分泌医生给予糖尿病管理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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